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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 一、我院心理咨询工作简介
  

  大庆师范学院心理咨询研究所成立于2004年5月,其前身是大庆高专心理咨询中心(1998)及大庆市心理健康指导与测评中心(1999)。该所现有专职专业人员二人,兼职近十人,负责我校大学生的心理咨询工作。现就其日常预约咨询工作通报如下,欢迎各位同学前来咨询!
 

 ⊙ 心理咨询室在以下时间为我院大学生提供心理咨询
   周一:13.40~17.00 周二:13.40~17.00 周三:15.00~17.00
   周四:13.40~17.00 周五:13.40~17.00
 

 ⊙ 预咨询的同学请参照以下过程
   电话预约(5510121)或当面预约→登记(带学生证)→咨询(50分钟/次)
 

 ⊙ 预约及电话预约咨询时间
   周一~周五:下午13.40~17.00;晚6.00~9.00;
 

 ⊙ 心理咨询收费
   我院学生咨询免费,心理测量收取工本费3~5元;院外人员100元/50分钟
 

 ⊙ 院心理咨询室地址
   社科系(距我院西门30米左右)二楼201;202;205;

 

    

 
 

 二、心理咨询小常识

 ⊙ 心理咨询的保密原则
   根据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要求,保护个人隐私,是心理咨询工作者一项非常重要的责任,执业人员要始终严格遵守保密原则:
  1、执业人员在咨询工作中收集的个人资料,包括个案记录、测验资料、信件、录音、录像和其它资料,均属于专业信息,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保存,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。
  2、心理咨询师有责任向求助者说明心理咨询工作者的保密原则,以及应用这一原则时的限度。
  3、只有在求助者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对治疗或咨询过程进行录音、录像。在因专业需要进行案例讨论或进行教学、科研、写作等工作时,引用案例时均需隐去那些可能会据此辨认出咨询者有关信息的资料。得到求助者许可的情况可不受此限制。
  4、执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求助者有危害自身或危及他人安全的情况时,必须采取必要措施以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(必要时应通知有关部门或家属),但应将有关保密的信息暴露限制在最低范围之内。

 
     
     
     
     
     
        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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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联系电话:5510121 E-mail:psyheart@dqsy.net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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